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设备安装监理(项目名称)巳由宁夏回族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0】148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
******有限公司,建设资
******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嘴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姚汝路以北、原110国道以东、
******有限公司以西,项目拟用地面积111440平方米
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处理垃圾量为1000 t/d,年处理垃圾量为33.3万t,建设2台500 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450 °c、次高压6.4mpa余热锅炉,配套1台额定功率20mw的凝汽式汽轮机+1台额定功率为20mw的发电机。烟气净化系统采用“非选择性催化脱nox工艺(sncr)+半干法脱酸(ca(0h)2)+干法(ca(0h)2)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烟气 净化工艺,并预留scr位置。本项目设计采用数字化电厂设计。项目估算总投资63410.00万元。
招标范围: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设备安装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结束。
标段划分:(如有)本工程设备安装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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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9日10时起至2021 -07-1623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陆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 07 - 30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 地址: | 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 汇中心c座15层 |
联系人: | 赵峰 | 联系人: | 夏红娟刘彬彬 |
电话: | ****** | 电话: | 0951-******转************ |
传真: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箱: | ****** |
| | | 2021年7月9日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设备安装监理招标文件